什么是股東知情權糾紛?
2020-09-02 16:53:03
一、股東知情權的概念
? ? ? ?無論境外公司法,抑或我國公司法,對股東知情權鮮有明確定義。其并非公司立法上的概念,乃為公司法學者的理論總結。我國學者對股東知情權的定義基本一致,大多認為股東知情權是指股東獲取公司信息,了解公司情況的權利。
? ? ? ?股東知情權是在法理上對一組股東權利集合、抽象之后所作的理論概括。股東知情權是法律規定的股東享有的一項重要的、獨立的權利,不依附于其他股東權利而存在,也是股東實現其他股東權的基礎性權利。股東知情權是股東參與公司管理的前提和基礎。股東知情權作為股東的一項法定權利,公司章程不得剝奪或者限制。
二、股東知情權糾紛案件的法律依據
? ? ? ?《公司法》第34條規定:“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并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并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 ? ? ?《公司法》第98條規定:“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公司法》第166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應當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將財務會計報告送交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在召開股東大會年會的二十日前置備于本公司,供股東查閱;公開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公告其財務會計報告。”
《民事案件案由規定》第九部分“與公司、證券、票據等有關的民事糾紛”中規定有“股東知情權糾紛”。
三、股東知情權的范圍
? ? ?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知情權的范圍包括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和會計賬簿;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知情權的范圍包括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
? ? ? ?《公司法》關于股東知情權的范圍中引起最大爭議的是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否查閱公司的原始會計憑證。對此,存在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贊成說從法的價值判斷出發,認為從有效監督管理機構的行為,切實保障股東權益需要和立法目的出發,《公司法》第34條規定的會計賬簿包括公司會計記錄的原始憑證。反對說認為公司會計賬簿具有嚴格的法律意義。在會計法上,會計賬簿只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和其他輔助性賬簿,并不包括原始憑證。因此,股東無權查閱公司的會計原始憑證。
? ? ? ?股東知情權作為法律賦予股東的一項權利,體現了股東與公司、股東與股東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股東知情權訴訟中,原告可以將公司列為被告,也可以將控股股東列為共同被告。
? ? ? ?從股東與公司之間的關系來看,公司負有依照法律規定向股東提供公司情況的義務。由于公司的經營管理是由公司的管理層執行的,因此,公司的義務實際上又成為公司董事、監事、高管人員應當履行的一項義務。
? ? ? ?從股東與股東之間的關系來看,股東知情權糾紛往往發生在公司控股股東與普通股東之間。資本多數決原則使二者的利益沖突從形式上表現為公司與股東之間的沖突,而實質上卻是控股股東與普通股東之間的沖突。因此,股東知情權的義務主體不能將控股股東排除在外。